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公司于2009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其应收账款,立即给甲的银行账户汇款,并约定如果1个月内不能履行,则合同失效。11月14日,乙的银行账户上收到了10万元的应收账款,乙于当日即向甲汇款,履行了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的生效日期为()。
A.11月1日
B.11月14日
C.12月1日
D.12月14日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该题是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11月14日)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