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英国是近代宪法的策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们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宪法不是把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系统地集中地规定在一个书面文件中,而是分别由许多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和判例加以规定……因此,英国宪法被称为“不成文宪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外国法制史》
材料二 美国宪法是人类法制文明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的制定将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以来有关人类对理性政治的思考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原则,使这些伟大的思想在政治实践中获得发扬光大。
——山东人民出版社《西方政治制度史》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指出英国宪法的特点、地位、并举例说明之。
(2)材料二认为,美国宪法“将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以来有关对理性政治的思考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原则。”你怎样理解这句话?
答案
(1)特点:不成文宪法。地位:近代宪法之母。事例是《权利法案》,德国、日本建立了和英国类似的宪法和政治制度(君主立宪制)。
(2)洛克提出分权理论,孟德斯鸠认为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应该分立,这是对理性政治的深刻思考。1787年的美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国会,行 * * 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法院,这就将上述对理性政治的思考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原则。
回答第(1)问注意关键词“近代宪法之母”“不成文宪法”。回答第(2)问时注意关键词“文艺复兴时代”“理性政治”,从启蒙思想家的主张筛选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