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

B.被告人无权拒绝人民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

C.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

D.人民法院准许后,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该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据此C、D选项当选。

单项选择题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51—55题。一般人常常以为,对任何问题不求甚解都是不好的。其实也不尽然。我们虽然不必提倡不求甚解的态度,但是,盲目地反对不求甚解的态度同样没有充分的理由。“不求甚解”这句话最早是陶渊明说的。他在《五柳先生传》中写道:“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人们往往只抓住他说的前一句话,而丢了后一句话,因此,就很不满意陶渊明的读书态度。应该承认,好读书这个习惯的养成是很重要的。而读书的要诀在于会意。对于这一点,陶渊明尤其有独到的见解,而真正的会意又很不容易,所以陶渊明只好说“不求甚解”了。可见,这“不求甚解”四字有两层含义:一是劝诫学者不要骄傲自负,以为什么书一读就懂,而实际上不一定真正体会得了书中的真意,因此还是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只是不求甚解为好。二是劝诫学者不要太固执、咬文嚼字,而要前后贯通,了解大意。这两层意思都很重要,值得我们好好体会。在这一方面,古人的确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诸葛亮就是这样读书的。据王粲的《英雄记钞》说,诸葛亮与徐庶、石广元、孟公威等人一道游学读书,“三人务于精熟,而亮独观其大略”。看来诸葛亮比徐庶等人确实要高明得多,______观其大略者往往知识更广泛,了解问题更全面。 当然,这也不是说读书可以马马虎虎,观其大略同样需要认真读书,只是不死抠一字一句,不因小失大,不为某一局部而放弃整体。 宋代理学家陆象山语录言:“读书且平平读,未晓处且放过,不必太滞。”这也是不因小失大的意思。所谓“未晓处且放过”,不是说未读懂的地方就放过不理会了,而是暂时放过,最后仍然会了解它的意思。

根据本文,人们通常把“好读书,不求甚解”理解为()。

A.不能够就所读书籍提出自己的见解

B.读书应该广泛涉猎从而扩大知识面

C.应多读书但无需完全理解书的内容

D.遇到不明白的问题不会向他人请教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