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上面引文有何重要历史意义?谈谈你的认识。
当时,在帝国主义、袁世凯、立宪派和旧官僚的压力下,革命党人被迫妥协,袁世凯即将成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想以此来约束袁世凯的野心,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以维护新生的民主共和制,但事实证明,这只是资产阶级的幻想,在革命派交出 * * 后,《临时约法》就成为一纸空文了。
《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弹劾总统的权力。这从根本上否定了君主专制制度,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要求,在客观上有利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它符合当时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具有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