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开放性试题

【我的权益我做主】(共9分)

材料一:在福建漳州南靖县,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林某等3名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三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此案3名主犯已被逮捕,仍有多人在逃。

材料二:201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界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法释》还对使用“地沟油”等加工食品,对“瘦肉精”等非法销售,细化了定罪量刑。明确了地沟油致人亡最高可判死刑。

请你仔细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林某等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3分)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2分)

(3)不少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意识不强,请你告诉他们如何做一名聪明的消费者。(4分)

答案

(1)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3分)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2分)

(3)①要求我们拥有一双“慧眼”,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1分)②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消费选择;(1分)③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1分)④侵权行为发生后,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分)

   

题目分析:(1)林某出售病死猪,会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所以侵犯安全权,他欺瞒消费者侵犯了知情权,这种经营之道是不公平的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主要从生命健康、不诚信等角度考虑,结合消费者的权利作答。

(2)意义用“有利于………”的句式,《法释》的出台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主要从对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公平正义、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阐述。

(3)做聪明的消费者就要炼就一双慧眼,在消费前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消费选择,在消费时,了解产品的真实信息,索要发票,侵权行为发生后,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根据知识点消费者如何炼就慧眼,从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三个方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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