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0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9日外购原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费用4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本月销售摩托车11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50万元;

(3)15日用自产摩托车5辆与虹雨化妆品厂换取等值化妆品,全部用作展销会礼物发放,双方均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材料仓库发生意外事故,损失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 2.79万元),本月内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12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计算该企业本月份的进项税额。

答案

参考答案:

购进原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额=68+40× 7%=70.8(万元)

解析:

用自产摩托车换取化妆品,由于双方均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运费允许扣除7%的进项税额,所以计入材料中的运费只是实际发生额的93%。当材料发生损失作进项税额转出时,应将运费还原。

实验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