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复议一律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B.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C.被申请人未按照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答复、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D.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不得再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B,C
解析: 行政复议程序
[详解] 《行政复议法》第22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法》第24条:“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选项B正确。《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选项C正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2款:“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并非不得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改变事实、理由的情况下是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