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租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在杠杆租赁中,出租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资产的出租者,又是款项的借入人

B.根据全部租赁费是否超过资产的成本,租赁可分为不完全补偿租赁和完全补偿租赁

C.在售后租回中,出租入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资产的出租者,又是款项的借入人

D.根据全部租赁费是否超过资产的成本,租赁可分为毛租赁和净租赁

答案

参考答案:C, D

解析:杠杆租赁是有贷款者参与的一种租赁形式,出租人引入资产时只支付引入所需款项的一部分,其余款项则以引入的资产或出租权作为抵押,向另外的贷款者借入,所以,选项A的表述正确;"出租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资产的出租者,又是款项的借入人"指的是杠杆租赁的特点,而不是售后租回的特点,所以C的表述不正确;根据全部租赁费是否超过资产的成本,租赁可分为不完全补偿租赁和完全补偿租赁,所以选项B的说法正确,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

问答题

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问题:

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