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发球其实也是一次进攻机会,好的()也能直接得分或在比赛中掌握主动权。
参考答案:还击
(2008四川)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2008四川)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伍清是A市F区人,于1997年与A市H区人王红登记结婚,二人婚后居住在A市Z区。 2000年3月,王红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A市W区服刑。2002年6月,伍清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二人没有子女。一审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配。王红收到离婚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限内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对财产分配判决不服;并提出伍清占有一套属于她的名贵瓷器,该瓷器是王红祖父指名赠与她的,要求伍清归还。A市中院经审查受理了王红的上诉请求。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以下问题:
本案中,对于王红提出的要求伍清归还瓷器的诉讼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A.与财产问题同时审理
B.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经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D.裁定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