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应于2009年9月1日向乙交付货物,乙应于9月8日向甲支付货款。8月底,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证据证明;则在9月1日时,甲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须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提供相应担保
B、须交付货物,但可以仅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有权拒绝交货,除非乙提供相应担保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
中止履行后,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能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