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年5月5日-2002年5月5日);

(2)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2001年11月5日-2002年5月5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因此乙2001年8月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如果乙出差遇险发生在2001年的12月,则正确答案为B.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某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该工程合同条款中部分规定如下:
(1) 由于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2) 施工单位按建设单位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单位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3) 甲方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施工单位参考使用。
(4) 建设单位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按工期定额计算,该工程工期为573d。但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7月25日,日历天数为586d。
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情况:
工程进行到第6个月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指令压缩国家基建投资,要求某些建设项目暂停施工。该工程项目属于指令停工下马项目,因此,业主向承包商提出暂时中止合同实施的通知。承包商按要求暂停施工。
复工后在工程后期,工地遭遇当地百年罕见的台风的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了2个月。
问题
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总价合同形成是否恰当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