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某2006年大学毕业到A公司工作,双方于2006年5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的工资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 2500元,合同期限为两年。 2008年甲某被公司选中参加了某特殊职业技能培训,为此公司花费培训费5000元,甲某参加培训的差旅费5000元,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合同,合同约定甲某至少应当为A公司服务五年,如果由于甲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甲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支付A公司违约金10000元。 2009年2月,甲某在周末自驾游活动中发生车祸落下残疾,医疗期满后也无法再从事A公司的工作,此时正值两年劳动合同到期,A公司选择不再与甲某续约,甲某则主张双方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双方发生争议,请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回答94-97题。 |
针对甲与A公司的劳动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李说:2008年5月双方劳动合同到期,A公司选择不再续约符合法律规定,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与甲经济补偿即可
B.王说: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虽然截至,但是由于2007年双方签订了培训合同中约定了三年的服务期,应当视之为双方延长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C.赵说:虽然双方劳动合同因为服务期的存在而继续有效,但是因为甲非因公负伤,如果医疗期满后他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A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那么A公司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过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本人或者额外支付甲一个月工资
D.孙说:A公司不仅有权选择不再续约,而且因为甲自身的过错导致不能履行服务期的约定,因此还要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考点] 劳动合同的效力[详解]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故2008年5月时,双方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正确,甲某非因公负伤导致不能从事A公司的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D项说法错误,劳动者支付服务期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上题中引用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