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一项建筑基坑工程的施工,基坑开挖深度12m,基坑南侧距基坑边6m处有一栋六层既有住宅楼。其中:基坑工程为专业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为宣传企业形象,总承包单位在现场办公室前空旷场地竖立了悬挂企业旗帜的旗杆,旗杆与基座预埋件焊接连接。
事件二:为确保施工安全,总承包单位委派一名经验丰富的同志到项目担任安全总监。项目经理部建立了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了以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工程开工前,安全总监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基坑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编制了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完毕后交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备案。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督促专业分包单位针对深基坑组织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指示基坑分包单位组织了专家论证,定稿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组织实施。
事件四:基坑在开挖过程中,总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要求对深基坑支护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保证项目,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
指出事件二中存在哪些不妥?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事件二中存在的不妥和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不妥一: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正确做法: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不妥二:安全总监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正确做法: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不妥三:交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备案;
正确做法:交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备案。
解析:
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核心是项目经理承担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具体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0中明确规定:项目经理应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也就是说,项目经理应该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而不应该是项目安全总监或其他人。
关于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规范中明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