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晚,李某在宾馆房间等候其男友时,被公安民警于当晚7时带至派出所,以涉嫌卖淫对其进行讯问。因李某拒不承认,办案民警对其拳脚相加。次日晚8时,因实在无法忍受,李某违心承认了自己有卖淫行为,公安机关对其处罚款500元。公安机关的错误做法有()。

A.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刑讯逼供

B.公安机关对治安管理行为人采取讯问不当,应为询问,且超过法定时限

C.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未履行告知程序

D.公安机关仅依据李某的供述即作出处罚决定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问答题 简答题
问答题


案情:楚某系原浙江省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06年4月25日,楚某到温州市龙湾区参加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横向联系会议”。26日晚9时许,楚某独自一人来到温州市金江路,在大榕树下石凳处遇到了暗娼李某。楚某主动与李某搭讪,问明其身份和嫖宿价格后,将李某带到了他们商量好的嫖宿地点万隆饭店,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并扭送至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龙湾区分局接受讯问时,楚某化名为“常键”,谎称自己是顺民县个体户,态度十分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与讯问其的分局治安民警王某、向某发生口角。王某、向某对楚某进行了殴打,造成楚某多处淤伤。4月27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认定常键(楚某)“嫖宿暗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交行政拘留所执行。温州市龙湾区及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因楚某下落不明,四处寻找,4月28日,发现楚某被押在温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4月29日将其保释。
问题:

楚某在行政拘留期间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并获批准,是否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否不用再执行龙湾区分局的行政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