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1~74题)A省甲公司拟于2008年向欧盟出口钨粉80吨,2007年8月6日,甲公司向A省商务厅申请办理钨粉出口许可证,被告知钨产品出口配额由A省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分配,甲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向行政服务中心报送申请钨粉出E1许可证材料。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人员收取申请材料后告知甲司,因申请出1:1许可证的企业较多,后续审查办证事项请甲公司等待电话通知,2007年8月30日,甲公司获悉A省人民政府已将该省2008年度钨粉出1:3配额全部分配给A省乙公司,遂前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质询,工作人员以甲公司申请材料不齐全及存在错误为由将申请材料退还给甲公司。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2题)对于A省2008年度钨粉出口配额的申请,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A省人民政府应当()。
A.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审查后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B.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C.根据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D.根据受理当事人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