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河道工程项目法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某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及附录、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资格审查资料、拟分包情况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组成。投标文件拟将渠道混凝土砌块衬砌项目分包,填报了拟分包情况表。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投标人中标,并签订合同。施工期第一个月完成的项目和工程量(或费用)如下:
(1)80m3/h挖泥船施工,河道疏浚(5km,断面积48m2);
(2)施工期自然回淤清除(断面积2m2);
(3)河道疏浚超挖断面积(4m2);
(4)排泥管安装拆除,费用10万元;
(5)开工展布,费用4万元;
(6)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浚前扫床和障碍物清除及其他辅助工程,费用50万元。
渠道混凝土砌块衬砌项目分包中,拟分包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参考答案:
分包人的资质、业绩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属于分包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聘用合同、合法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的身份文件)。
解析:
施工分包,是指施工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水利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但仍需履行并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合同确定的责任和义务。水利工程施工分包按分包性质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拟分包情况表,说明分包金额,拟分包人的资质、业绩及其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用合同必须由承包人单位与之签订;
(2)与承包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承包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承包人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