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B/2003一0213,专业工程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A.未履行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义务与责任
B.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发生损坏
C.未能及时办理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
D.为施工方便,分包人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E.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
参考答案:A, B, D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除专业分包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