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1万公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

如果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什么情况下由复议机关作被告?()

A.复议机关维持原纳税决定的

B.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的

C.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所认定的主要事实,但对决定内容并无改变的

D.复议机关确认原纳税决定违法的

答案

参考答案:B, C, 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故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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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