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原告:某商场 被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原告某商场与案外人某开发公司经营部于1998年初,前往福建省石狮市购买各种牌号的旧进口彩电90台,而后私自运至某商场。在销售过程中,消费者以质量低价格高为由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区工商局经调查核实后,将尚未出售的26台彩电封存。

1998年5月4日,区工商管理局对某商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非法所得及26台旧进口彩电。某商场对处罚不服,向市工商管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审查后,认为某商场私自销售旧进口彩色电视机违反了有关规定,应予处罚;但考虑到某商场由于进货中曾经有关部门核准,某商品质量问题也不应由某商场全部承担,故变更处罚决定,除没收某商场的非法所得外,余下的26台旧进口彩电由有关部门强制收购处理。

某商场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复议决定仍不服,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某商场的委托代理人认为,如维持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对本商场无论是经济及社会声誉方面均会带来不利影响。故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对行政机关做些工作,建议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人民法院能否接受该调解请求?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国家机关,即行使国家行 * * 力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的行 * * 体现着国家意志,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进行转让、放弃,即无权处理和处分。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只能处分某些诉讼上的权利,如果委托代理人为诉讼,不能超越权限处分实体权利。既然被告无权处分实体权利,调解也就没有存在可能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主要是就国家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如果进行调解,不仅有损于国家法律的严肃性,而且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案件反映的是一种纵向的管理和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它不同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争议双方的相互让步来协商解决行政管理上的问题。因此,行政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结案的方式。人民法院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判。但就行政案件中的有关行政赔偿部分,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及诉讼双方的要求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人民法院应出具行政赔偿调解书

问答题

阅读材料并结合背景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实际上崩溃了,日本心理上和物质上的失败,反映了日本接受了将美国人起草的一个条款载入战后于1948年5月1日生效的“麦克阿瑟”宪法,该条规定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是非法的。重新措词的麦克阿瑟使日本有可能动用军事力量来实现除了“解决国际争端”以外有其他目的——可以解释为自卫的目的。
材料二
首相和总统重申,他们相信日美合作与安全条约是远东和平与稳定,以及保卫日本的基础。为确保地区和平与稳定,以及对日本的防卫,他们承认有必要在日本与美国之间做必要的分工。首相表示,日本将主动地,根据其宪法和国防政策作出更大的努力,改善在日本领土上和领海及邻近的空域防卫能力。并进一步减轻美国驻日军队的财政负担。总统表示对首相的态度予以理解。他们认识到对外增强日本防卫能力的共同利益,并表示希望两国在安全问题上进行更有成果的对话。
材料三
只要不发生全球性大灾难,日本肯定将继续是世界的一个重要和越来越从容沉着的部分。今天在日本所进行的一场独特与国际性的争衡,将以国际性占上风而获得解决。鉴于日本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将明显地促使日本朝这个方向发展。日本和世界其他国家大大地接近一种可行的世界秩序。
材料四
“今后文明的主宰者将是日本、美国和欧洲三大势力”,“日本目前不可能单独地立即脱离美国的世界战略”,“日本必须在历史大潮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她将与浩瀚的太平洋对岸的美国并驾齐驱,成为世界的另一核心,她正踏在未来文明的浪尖上”,“美国离不开日本,日本也同样需要美国”。
请回答:

综合上述材料,概括指出二战后日美关系演变的基本过程与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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