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桥梁工程,合同工期15个月,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项目监理机构对G工作进行验收时发现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导致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事件二:在第5个月初到第8个月末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使施工进度受到较大影响。
截至第8个月末,未完工作尚需作业时间见下表。施工单位按索赔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工程延期的要求。
事件一为哪一类质量事故?对于该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该怎么处理?
参考答案:
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150万元之间,可以判定该事故为二级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站。
解析: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第一类: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第二类: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第三类: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①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300万元之间。
②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150万元之间。
③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50万元之间。所以事件1中的事故,可以判定为二级一般质量事
故。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