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结构化程序设计应遵循哪些主要原则?有什么优缺点?

答案

参考答案:(1)使用语言中的顺序、选择和重复等有限的基本控制结构表示程序逻辑

(2)选用的控制结构只准许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

(3)复杂结构应该用基本控制结构进行组合嵌套实现

(4)语言中没有的控制结构,可用一段等价的程序段模拟

(5)严格控制goto语句。

优点:

(1)自顶向下、逐步细化的方法符合人类解决复杂问题的普遍规律,可以显著提高系统开发的成功率和生产率

(2)先全局后局部、先整体后细节、先抽象后具体的逐步求精过程开发出的程序有清晰层次结构

(3)使用但入口和单出口的控制结构,使得程序的静态结构和它的动态执行情况比较一致

(4)控制结构有确定的逻辑模式,编写程序代码只限于使用很少使用直截了当的方式。

(5)程序清晰和模块化使得在修改和重新设计一个系统时可以重用的代码量最大

(6)程序的逻辑结构清晰,有利于程序正确性证明。

缺点:结构化方法编制的源代码较长,存储容量和运行时间有所增加,有些非结构化语言不直接提供单入、单处的基本控制结构,个别情况下,结构化程序的结构也十分复杂。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于1993年以婚后积蓄购买桑塔纳轿车一辆,共同经营出租运营业务。1994年3月6日,因家庭矛盾,双方发生纠纷,进行争吵。王某一气之下,将桑塔纳轿车开走离家独居。4月1日,壬某与刘某联系,商量将桑塔纳轿车卖给刘某,双方商定价格为12万元,当天交付了轿车和全部购车款,一起去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轿车所有权转移手续。当工作人员询问王某的丈夫对卖车的意见时,王某谎称其丈夫长期在外工作,不管家事,遂办理了汽车买卖手续,将车籍转到刘某名下,10日后,此事被李某发现,找刘某要车,被刘某拒绝。李某以王某为被告,刘某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财产。  对本案有以下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为共有财产。如果按份额分,每人各有一份,同时也享有一半的处分权。王某未经其丈夫的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的汽车,侵害了李某的那一半共有权,所以该汽车买卖关系一半有效一半无效,王某应给李某一半的车款,即可确认该汽车买卖关系有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桑塔纳汽车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王某处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未经其配偶同意,其行为无效,刘某不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  第三种意见认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应当由共同共有人一致进行,一方擅自处分,原则上应属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的,应当依照善意取得的原则,确认该买卖关系成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本案的第三人刘某对于买卖汽车是善意的,且交付了车款,取得了买卖的汽车,办理了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买卖关系成立,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  问题:  这个案件应当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