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若水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9名成员。最大股东赵某持有公司1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若水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数减至3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赵某请求召开

D.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

E.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500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A,C,E

解析: 本题考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原因。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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