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甲与乙借款20万,甲以自己的车出质担保。约定一年的借款期限。到期不还以车清偿。问:

1)乙何时取得质权?

2)若甲借款到期无法偿还,以应当怎么办?

3)甲是否可以继续占有该车?

4)若乙在保管期间将该车转质,合同是否成立。

答案

参考答案:

(1)甲将车交给乙时。

(2)将汽车拍卖或者变卖,将所得价款与出质人协商优先受偿。

(3)不可以,质押必须移转占有。

(4)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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