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下列哪些类型的股票( )

A.普通股和优先股
B.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C.额面股和无额面股
D.表决权股和无表决权股

答案

参考答案:A,B,D

解析: 权利与普通股股东有所差别的股份,是特别股,特别股通常具有盈余分配优先、剩余资产分派优先等“特权”,因此也称为优先股,但是其股东对公司事务的表决权受到限制,因此也是无表决权股。《公司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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