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患者,女,63岁,冠心病史多年,反复浮肿,尿少10年,血压20/13.3kPa,尿蛋白(++),尿红细胞6~10个/HP,尿白细胞2~3/HP,尿比重1.010~1.012,临床诊断为慢性肾小球肾炎,血BUN31mmol/L,Cr40ml/L,Ccr40ml/min。

患者出现感染,且内生肌酐清除率已降至10ml/min以下,最不宜使用的抗生素是()。

A.青霉素

B.头孢霉素族

C.红霉素

D.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

E.多西环素(强力霉素)

F.喹诺酮类

答案

参考答案:D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得文言文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①人也。少厉清节,为州里所服。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滂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臧污,望风解印绶去。

迁光禄勋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不止之,滂怀恨,投版弃官而去。郭林宗闻而让蕃曰:“若范孟博者,岂宜以公礼格之! 今成其去就之名,得无自取不优之议邪?”蕃乃谢焉。复为太尉黄琼所辟,后诏三府掾属举谣言②,滂奏刺史、二千石权豪之党二十余人。尚书责滂所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对曰:“臣之所举,自非叨秽 * * 暴,深为民害,岂以污简札哉! 以会日③迫促,故先举所急;其未审者,方更参实。若臣言有贰,甘受显戮。”吏不能诘。滂睹时方艰,知意不行,因投劾去。

太守宗资先闻其名,请署功曹,委任政事。滂在职,严整疾恶。滂外甥西平李颂,公族子孙,而为乡曲所弃。中常侍唐衡以颂请资,资用为吏。滂以非其人,寝而不召。资迁怒,捶书佐朱零。零仰曰:“范滂清裁,犹以利刃齿腐朽。今日宁受笞死,而滂不可违。”资乃止。

后牢修诬言钩党,滂坐系黄门北寺狱。滂后事释,遂还乡里。

建宁二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滂等。督邮昊导至县,抱诏书,闭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其母就与之诀,滂白母曰:“滂从龙舒君归黄泉,得其所矣。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行路闻之,莫不流涕。时年三十三。                                             (选自《后汉书·党锢列传》,有删改)

【注】①汝南征羌:郡县名。在今河南郾城县东南一带。②谣言,群众反映官吏好坏的歌谣。③会日:指三公会议的日子。三公,即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孕龙舒君:范滂之父范显,曾为龙舒侯相,时已故。龙舒,汉代侯国名。

小题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少厉清节厉:通“砺”,磨炼

B.滂执公仪诣蕃执:捉拿,拘捕

C.请署功曹署:代理,暂任

D.滂死则祸塞塞:消弭,平息小题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范滂年轻时就注重品德修养,受到州郡和乡里的钦佩。冀州因灾荒而动荡,范滂被委任为清诏使。刚到州境,贪官污吏就慑于他的廉直刚正,弃官而逃。

B.因为弹劾人数过多,范滂受到尚书的责备与怀疑,但范滂不为所屈,大义凛然地表示自己如存有私心,检举失实,甘愿接受死刑。

C.范滂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仅曾主动上书揭发依仗权势欺压百姓的刺史、权豪,而且曾在休息时候拒绝召见为乡人所不齿的外甥。

D.建宁二年,皇上下诏缉捕范滂等人。督邮吴导不愿拘捕范滂,县令郭揖愿与范滂一同出逃,他们的行为既表现了对朝廷此举的不满,也表现了对范滂为人的无比敬仰。小题3: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9分)

①今成其去就之名,得无自取不优之议邪?(3分)

译文

②以会日迫促,故先举所急;其未审者,方更参实。(3分)

译文:

③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3分)

译文:

问答题

某工程建设项目由A、B、C 3个可独立施工的单位工程构成。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分别确定了3个单位工程的中标人并签订了合同。3个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情况1:A工程是在施工图设计没有完成前开展的招标。由于设计工作尚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合同条款约定:
(1)承包人按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但仅供承包人参考使用。
(3)承包人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人将分包的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情况2:B工程签约合同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30个月,工程分两期进行验收,第一期为18个月,第二期为12个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问题:
(1)工程开工后从第三个月开始,连续四个月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为此,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并提出对逾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计取利息的要求,起息日为工程师计量签字后第11天。发包人以该四个月未支付工程款是因为抵扣预付款为由,拒绝支付。为此,承包人以发包人违反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扣还的约定,以及拖欠工程款导致无法继续施工为由而停止施工,并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后期遭遇当地百年来最大的台风,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直接导致总工期拖延了两个月。为此,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工期拖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赶工责任。
情况3:C工程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按工期定额计算,为650天。但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双方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开工日期为2007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7月20日,日历天数为581天。

合同争议应如何解决程师注册证书,应按照废标处理,所以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E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是不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