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重要空白凭证的出售有哪些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
(1)经办人员对外发售重要单证时一般应按号码顺序发售。
(2)对外发售和签发重要单证应坚持先收款后办理(贷记卡除外)。对外发售重要空白凭证应验证客户身份,并根据客户业务量适量发售,发售时须由客户签收确认,严禁由我行工作人员代客户签收、购买重要空白凭证。
(3)对外发售重要单证时,应在客户账户和有价单证及票样登记簿或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上登记。客户使用时须查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同时做销号处理。
(4)客户销户时,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行登记注销,开户行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客户因故无法交回剩余重要空白凭证的,由其按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并保证承担相应风险后,办理销户手续。
(5)发售和签发重要单证过程中发现多页、缺页、错号、要素有误等有缺陷单证时,应登记入库留查,并及时与发行单位、上级行或印刷厂家联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