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9年7月8日,某期货交易所会员甲在该交易日买入大量的小麦期货合约。合约的保证金总额超过了其现有资金,甲准备用其持有的国债0213冲抵部分保证金。2009年7月7日,国债021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开盘价分别为79.65元/手、79.62元/手;最高价分别为79.69元/手、79.66元/手;最低价分别为79.37元/手、79.45元/手;收盘价分别为79.51元/手、79.44元/手。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国债0213冲抵保证金,期货交易所应以()为基准计算价值。

A.79.44元/手 

B.79.69元/手 

C.79.62元/手 

D.79.37元/手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国债冲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以冲抵日前一交易日该国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较低的收盘价为基准计算价值。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