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兴盛公司(子公司)向兴发公司(母公司)销售甲产品100台、乙产品50台,每台售价(不含税,下同)分别为甲产品7.5万元和乙产品12万元,增值税税率17%,价款已收存银行。每台成本分别为甲产品4.5万元和乙产品9万元,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兴发公司购进的该商品支付运杂费5万元。当年兴发公司从兴盛公司购入的甲产品和乙产品对外售出各40台,其余部分形成期未存货。2001年末兴发公司进行存货检查时发现,因市价下跌,库存甲产品和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下降至420万元和60万元。兴发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销售成本时结转。
2002年,兴发公司对外售出甲产品30台,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乙产品全部对外售出。2002年末,兴发公司进行存货检查时发现,因市价持续下跌,库存甲产品可变现净值下降至1.50万元。
2003年,兴发公司从兴盛公司购入甲产品200台,每台售价8万元,增值税税率17%,价款已收存银行。甲产品每台成本5万元,兴发公司从兴盛公司购入的甲产品对外售出150台,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2003年末,兴发公司进行存货检查时发现,库存甲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300万元。发出存货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
要求:编制2001年、2002年和2003年内部购销存货的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