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委托王某代为销售冰箱,并约定张某按货款12%付给王某代销费。后王以自己名义分别与赵、钱、孙、李等签订冰箱供应合同,并将此事告知张某,要张某在3个月内向王某提供冰箱100台。张某即以自己名义分别给赵、钱、孙运去价值10万元的冰箱。赵收货后即向张某付款,钱、孙收货后拒付货款。张要求王某支付钱、孙的货款,王某支付5万元货款。钱、孙拒付货款并要求王某履行合同。后钱主动付款,而孙依然拒绝付款。王某付给张某5万元货款的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A.这一行为是对张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承认
B.王某要与钱、孙一起对张承担连带责任
C.王某不与钱、孙一起对张承担连带责任
D.这一行为并不意味着对张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