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主要表现为()上的有限性,()上的有限性和()上的有限性。
参考答案:时间;金额;对象
1998年2月8日,甲市电工设备总公司与乙省丙县锅炉自动化仪表厂签订了购销成套汽轮发电机组合同一份,约定由电工设备总公司供给自动化仪表厂汽轮发电机组一套总价108.5万元。合同第二条约定:“质量按汽轮机厂出厂标准试运行72小时后交需方验收使用。”第三条约定:“由于需方原因不能连续运行72小时,应累计计算,非供方制造质量问题。才能满足负载运行72小时应有效”;合同还约定先由自动化仪表厂预付货款50万元,余款在供方发货后,由需方按供货清单验收后一次付清。2月10日,电工设备总公司电告自动化仪表厂,由于电工设备总公司欠丁市第一机床厂货款50万元,准备开出以自动化仪表厂为付款人,以第一机床厂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自动化仪表厂表示同意。2月12日,电工设备总公司依上述约定条件开出了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付款日期为见票后15天。2月13日,电工设备总公司交该商业承兑汇票给第一机床厂,第一机床厂于次日持该商业承兑汇票向自动化仪表厂提示承兑。自动化仪表厂经审查后,在该汇票正确签署了“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加盖了其在开户银行预留的印签。然后,将经过承兑的汇票交还给第一机床厂。 2月25日,电工设备总公司将购销合同约定的汽轮发电机组一套交付给自动化仪表厂,并随附该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但是,在该套汽轮发电机组的试运行过程中,接连出现故障,虽经供方的技术人员几次维修,始终难以顺利运行。自动化仪表厂遂对电工设备总公司的产品质量发生怀疑,于是以供方违约提供不合格产品为由,要求解除购销合同。电工设备总公司则以这套汽轮发电机组已经出厂检验合格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为由,拒绝解除合同。2月28日,自动化仪表厂通知其开户银行,要求开户银行拒绝解付已由其承兑的第一机床厂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于是,3月7日,当第一机床厂持商业承兑汇票向自动化仪表厂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试分析:
自动化仪表厂能否对机床厂主张抗辩为什么
“资金证明业务专用章”按照《中国建设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试行)》管理,由经办行()保管、使用
A.复核岗
B.审批岗
C.受理岗
D.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