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使用年限在()以上,单位价值在()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参考答案:1年;2000元
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2010年初,自行核算餐馆 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元,副食加工店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 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后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 (1)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 (2)6月份购置一台生产设备,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支出总额中列支广告费用200000元,业务宣传费10000元; (4)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40000元。其他相关资料:①副食加工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②生产设备经税务机关核准的使用年限为 3年,无残值。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依据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09年餐馆和副食加工店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12141.75
B.111611.66
C.106541.75
D.111816.41
客户甲2007年4月在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开户从事期货交易,其初始保证金为1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易,截止到7月份,甲的账户发生亏损,账户实际可动用资金变为6万元。甲继续进行交易,9月份,其持仓的浮动亏损超过规定幅度,按合同的约定,期货公司应要求客户甲追加保证金,但期货公司未将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单送达客户甲手中。后来行情发生剧烈变化,为避免更大的损失,期货公司将客户甲的头寸平掉,使客户甲的交易亏损达6万元。现客户甲以期货公司未履行其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义务为由,对期货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期货公司返还其初始保证金10万元。
甲应当向下列()法院提起诉讼。
A.期货公司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B.期货公司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甲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D.甲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