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和B企业均为工业企业,均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A企业于2011年5月30日向B企业出售一批产品,产品销售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0万元;B企业于当日开出期限为6个月的票面年利率为10%的商业承兑汇票,抵充该应付款项。在该票据到期日,B企业未按期兑付该票据,A企业将该应收票据按其到期价值转入应收账款,不再计算利息。A企业对该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B企业由于财务困难,短期内资金紧张,经与A企业协商,于2011年12月31日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B企业以一批产品偿还部分债务,该批产品的账面价值20万元,市价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B企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将该产品作为库存商品入库。
(2)A企业同意减免B企业所负担全部债务扣除实物抵债后剩余债务的40%,其余债务的偿还期延至2012年12月31日。
要求:
计算A企业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并编制债务重组时的有关分录。
参考答案:债权人—A企业
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1000+170)×(1+10%÷2)=1228.5(万元)
收到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增值税合计金额=30×(1+17%)=35.1(完全)
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1228.5-30×(1+17%)]×(1-40%)=716.04(万元)
A企业的债务重组损失=1228.5-35.1-716.04=477.36(万元)
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应收账款—B企业(债务重组) 716.04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477.36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2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