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巴黎协定
参考答案:
1954年9月28日至10月3日和10月21日至23日,美,加,英,法,比,荷,卢,意等《北大西洋公约》成员国与联邦德国在伦敦会议和巴黎会议上达成的一系列协议的统称。是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为了重新武装联邦德国,通过先召开会议等外交活动而签订的协定。经过各有关国家国会批准,1955年5月5日《伦敦—巴黎协定》正式生效。其主要内容是:伦敦会议决定,邀请联邦德国和意大利参加布鲁塞尔条约;将原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协商委员会改为有权对组织活动作出决定的理事会;扩大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活动范围;规定成员国对北约防务的最高限额;监督除英国外的成员国在欧洲的军备机构;规定成员国的国内防务部队和警察部队的人数和军备;英国保证继续在欧洲保持四个师和战术空军;联邦德国保证不以武力实现德国统一和改变前疆界等。巴黎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组布鲁塞尔条约为“西欧联盟”,以及联邦德国和意大利加入“西欧联盟”的议定书;关于联邦德国加入北约的议定书;关于在联邦德国驻扎外国军队的条约;关于在萨尔问题上法德两国均有所得的萨尔地位的议定书;关于修改布鲁塞尔条约,把原布鲁塞尔的以“防止德国侵略政府复活”改为促进西欧团结,鼓励德国不仅恢复主权,获得独立国家的地位,而且使美国武装联邦德国合法化的计划得以实现。联邦德国加入“西欧联盟”和北大西洋军事集团,使联邦德国和“西欧联盟”纳入了北约的战略轨道。从而最终形成了以盟国为盟主,以联邦德国为骨干的西方政治军事集团,进一步加剧了东西方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