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企业2008年的业务招待费开支应为60000元,但全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97000元。当年,按会计核算原则计算的会计利润为1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本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要求] (1) 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在试卷上列出计算过程); (2) 编制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应交所得税=[1000000+(97000-60000)]×33%=342210(元) 借:所得税费用       3422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2210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