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简述修配法的缺点。
参考答案:
(1)修配工序劳动量大,不便于产生组织;
(2)修配过程影响产品质量;
(3)修配要求工人技术水平高;
(4)只适合单件生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中指出:“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要求:根据民法原理评析)
计划的时间跨度介于规划于安排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