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法国工程师兰博于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7月15日被其法国的公司派到我国某设备厂指导该厂的一项科研工作。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我国设备厂每月支付其工资10000元人民币,并凭票据报销洗衣费和伙食补助费5000元,其在法国的公司每月支付其工资 25000元人民币。该专家在7月,曾为某大学做2小时讲座,获得报酬10000元人民币,该项所得由支付款项的单位为其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专家在7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答案

参考答案:[答案及解析]
7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10000+25000-4800)×25%-1375]×10000/(10000+25000)×15/31
=6175×10000/35000×15/31=853.69(元)
讲座收入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84%=9523.81(元)
单位代付个人所得税=9523.81×20%=1904.76(元)
兰博共纳个人所得税=853.69+1904.76=2758.45(元)
该题目考点在于(1)该工程师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未超过183天,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其实际在我国工作期间取得的由我国企业支付的工资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其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不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要用公式套算在华期间应纳的税金。
(2)其他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也应按税法有关规定在我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现金形式实报实销的洗衣费和伙食补助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4)单位代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与代扣计算不同。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