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轮胎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生产小汽车、摩托车轮胎,又生产收割机专用轮胎,2011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生产材料,不含增值税金额90万元,将其送到乙轮胎厂加工成小汽车内胎5000只,提货时向乙企业支付含增值税款项29.25万元(含加工费23.4万元和辅助材料费5.85万元),当月乙轮胎厂同类内胎不含增值税售价216.6元/只。将从乙企业加工收回的内胎中的80%领用,用于连续加工成带有甲企业标识的成套轮胎。
(2)当月按照合同向某汽车厂预收2000套轮胎款81.9万元(含税),月末发货90%,其余在下月初发货。
(3)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轮胎3000套,合同约定含税总价122.85万元,当月末应结款60%,但是对方单位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按期结款。
(4)当月生产销售摩托车轮胎,取得不含增值税金额20万元。
(5)当月生产销售收割机专用轮胎,取得不含增值税金额10万元。
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要求计算:

第四、五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合计( )万元;

A.0.9
B.0.8
C.0.7
D.0.6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第四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
20×3%=0.6(万元)
摩托车轮胎作为机动车轮胎也要按照汽车轮胎税目交纳消费税。
第五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0
农用收割机专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