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男与乙女于2002年结婚。乙女远在美国的姑姑早就表示乙女结婚时将给1000美元作为贺礼。 2003年乙女姑姑回国,并实现诺言给乙女1000美元,并表示这是给甲男和乙女结婚的贺礼。甲男父死于1993年,2003年其母也去世,甲男与弟弟继承了父母遗产,房屋各4间。2004年甲男去海南经商,不久与丁女共同生活,从此未与家中联络。乙女因女儿年幼自己经常生病生活困难,借债1万元。2005年,甲男因车祸去世,甲男与丁女共有财产约3万元,个人财产20万元。 问题:

丁女可否继承甲男的财产,原因何在

答案

参考答案:丁女不得以配偶身份参加继承,因为她与甲男无合法的夫妻关系。

解析:丁女不得以配偶身份参加继承,因为她与甲男无合法的夫妻关系。但丁女可要求以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尽较多抚养义务的人,酌情分得遗产。

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