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张甲与李乙为夫妻,婚前承租了刘二的房屋,婚后二人努力工作赚钱把房子卖了下来,但房产证登记在张甲名下,后因家庭矛盾,双方发生纠纷而争吵,李乙一气之下搬回娘家,期间张甲持产权证与吴丙交易并为吴丙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请问:

假设吴丙知道张甲和李乙的夫妻关系,张甲和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房屋的产权归谁所有

答案

参考答案: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房屋所有权亦待定。

解析:《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第2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吴丙能证明卖车是"夫妻双方意思表示",则买卖合同成立;否则,则合同有待李乙的追认为有效,李乙撤销使之归于无效。 至于汽车的所有权的归属依赖于吴丙的善意与否,如果是恶意的,即使已经过户,也可以撤销。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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