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2004年元月,甲贸易公司急需购买某钢铁厂生产的中型钢材(线材),正巧员工王某回家乡探亲,甲便将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王某,让其代办。不久,王某用该空白合同书,与乙钢铁厂签订购买JJ10型线材的合同。王某将签好的合同书交给甲后,甲未表示异议。此后,乙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条件发货,甲在提货单上签字盖章,将货提走。在试用过程中,甲发现JJ10型线材不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是JJ9.5型线材)。甲遂将此批货物交给王某处理,并拒付货款。乙只好诉诸人民法院,要求甲给付货款、运费并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甲表示,该合同是王某自作主张确定的型号,是越权代理,且货已交付处理,甲概不负责。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甲不能履行合同,那么可以()。

A.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B.不履行,但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C.不履行,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D.延期履行、部分履行,但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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