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已知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全年销售收入为50000万元。
(2)“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7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税收罚款5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00万元。
(4)“投资收益”中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
(5)本年度总利润为30000万元。

假设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比例为2:3,则允许A公司在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 )。

A.30万元;45万元

B.2万元;3万元

C.2000万元;3000万元

D.20000元;30000元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销售收入的15%=50000×15%=75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为5000万元,小于扣除限额,故A公司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万元准予全部扣除。其中,广告费金额=5000×2/5=2000(万元),业务宣传费金额=5000-2000=3000(万元)。故本题答案为C。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