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已知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全年销售收入为50000万元。
(2)“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7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税收罚款5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00万元。
(4)“投资收益”中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
(5)本年度总利润为30000万元。
A公司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为( )万元。
A.7500
B.8767.5
C.2042.5
D.725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金额为170万元;税收罚款不得税前扣除金额为5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全额扣除。因此,应纳税款=(30000-100+170+5000)×25%=8767.5(万元)。故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