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曲某将文物盗出,后来曲某不慎丢失了一件一级文物,无法追回。则曲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解析:曲某的行为应定盗窃罪。因为曲某盗窃的是珍贵文物,而且因造成一级文物流失,无法追回,属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应该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 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