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下面是有关认识和实践关系的一组材料,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观念有三类:天赋的,外来的、虚构的。这是按照不同来源而做出的区分,虚构的观念是思想自己制造出来的,天赋的和外来的观念都是由思想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因此上述观念可合并为两种:思想自己制造出来的和由外部原因造成的。思想自己制造出来的观念不是真实的,而在外部原因所造成的观念中,有一些是真实的,有一些不是真实的。前者指上帝造成的观念,后者指可感事物造成的观念。
——摘自《西方哲学简史》

材料2


心灵是一块白板,上面原本没有记号。只是通过经验的途径,心灵才有了观念。因此,经验是观念的唯一来源。经验分为感觉和反省两类:感觉是观念的内在来源,它是通过外物的刺激而产生观念的过程;反省是观念的内在来源,心灵不但消极地接受外物的刺激,它本身就是内部感官,有对刺激进行反作用的主动性。心灵通过感觉而对取得的观念进行反思,从而得到新观念;它还会对自身的活动进行反思得到另外一些观念,这些观念多与感情有关。感觉和反省不是相互独立的活动,它们可以共同起作用,因此,有些观念同时有两个来源。
——摘自《西方哲学简史》

材料3


“人的思维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是单独的自然界本身;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要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
——摘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材料4


恩格斯说:“资产阶级为了发展它的工业生产,需要有探索自然物体的物理特征和自然力的活动方式的科学”,“近代工业不仅提供了大量可供观察的材料,而且自身也提供了和以往完全不同的实验手段,并使新的工具的制造成为可能”。
——摘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请回答问题:

如何理解“人的思维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是单独的自然界本身”说明材料3在认识论上的基本观点。

答案

参考答案:“人的思维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是单独的自然界本身”,这就是说,人的认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但这种反映是在人类改变自然界的实践中形成的,单独的自然界并不能在人的头脑中形成认识。材料3承认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问答题 简答题

2013年3月18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4月1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1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没有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1200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400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1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机床交付之后的8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100万元。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年5月1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年8月8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年11月2日,由于乙连续3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300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若机床未被甲出售给戊,甲和乙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机床所有权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