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公务员,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分析透彻,论述翔实,对策合理,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
参考答案:
解析:作答A: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 * * 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许多问题,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 * * 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 * * 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 * * 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结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入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评析] 本答卷语言流畅,论述有力,部分用语专业,可作参考。总体而言,该文是一篇优秀的答卷。
作答B:
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展开,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各级各地政府关心、重视文物工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开展了大规模的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国文物资源的核查、建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博物馆建设不断推进,博物馆事业稳步发展等。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无论在思想认识’、文化观念,还是管理体制、工作方式上,都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步。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仍然薄弱,观念滞后、体制障碍等问题仍束缚事业发展;破坏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损毁文物建筑、破坏文物原生环境、侵蚀历史文化遗址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有发生;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
针对以上种种问题,加强文化保护势在必行。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加快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评析] 本答卷观点鲜明,分析透彻,论述翔实,对策合理,是一篇优秀的答卷。
一、名师点评:热点倾向性、例题思路、答题方法
本套试卷围绕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组织材料。我们国家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年延绵不断的文明史,拥有灿烂辉煌不可胜数的文化遗产,它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还包含着种类繁多的传统技艺,像镀凿、纺织、印染、造纸、印刷、酿造、烹饪等等,博大精深,蕴含着中 * * 的精干技巧,高超的智慧和杰出的创造力,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着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的精髓。
所以,保护这些传统的技艺,有利于增强中 * * 的凝聚力、向心力,有利于提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对于传承中 * * 的优秀问题,建设中 * * 的共有精神家园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传统的技艺都是在农耕社会条件下,由我们的祖先创造,并且世代相传的。在当今世界全球化、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技艺正在不断地受到冲击,生存环境发生急剧的变化,有的地方过分地追求经济利益、导致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受到掠夺性的开发,生存土壤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更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处于濒危的状态,面临着失传的危险,这种人走艺绝的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所以针对传统技艺目前存在的问题,必须从自觉维护和传承中 * * 文化的高度,将传统技艺的保护作为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形成高度的民族文化自觉。
第1题要求概述材料所提供的信息,这道题比较简单。在作答时只要不遗漏要点即可。
第2题要求针对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这类题的解题方法就是对症下药,一个问题对应一个解决的对策。
第3题要求写一份电视讲话稿,属于公文写作题。山东以往的考试没有出现此类题型。但随着申论考试与公务员实际工作越来越贴近。在申论考试中出现公文写作题的概率也越来越高。考生在备考中,还应作相关的学习积累,特别要注意公文的格式规范。电视讲话稿要求简短、通俗。语言方面应口语化,且活泼生动。
第4题是对策分析题。这种题型在国考中已经出现,山东省考也可能会出现。应试者可。参考练习。本题难度很小,应试者可找国考历年真题练习类似的题目。
第5题是论述题。应试者在写作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 在摘引所给材料及理论著作的某些段落或个别语句时,要注意不可从自己的目的出发,不顾原材料及原著的整体观点和上下文联系,寻找个别与自己论点相一致的言论,孤立地摘引出来。(2) 不少应试者在论证时,立意角度不新颖,思路不开阔,不会进行发散式思维的阐述,不能揭示事物的实质,因此使得论证没有深度,一般化。(3) 不能够抓住资料所给出的主要问题分析说明,也就是说,文章目的性不是十分明确,甚至有偏离题意的现象。
二、知识链接:(相关热点材料与知识链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创新
何星亮
从广义的概念来看,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可分为两部分:民族性文化和世界性文化,或者说,民族性较强的文化和世界性较强的文化。不少学者认为,科学技术及其物质文明是世界性的,是“发明”出来的;而人的价值、信仰、伦理、道德、制度、礼俗、艺术等是民族性的,是“创造”出来的。我们所说的非物质文化,也就是民族性文化。
世界性文化具有可比性,有高低和优劣之分,有先进与落后之别;而民族性文化具有相对性,与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标准是难以比较的。如宗教信仰、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等,无法衡量’高低和优劣。传承中华文明,主要是要继承和发展民族性文化,也就是继承和弘扬中 * * 的非物质文化。纵观历史,没有传统作为依托,现代化难以成功。保护传统就是为现代化打下更好的基础,而现代化则是为新的传统的形成准备了条件。现代化在实质上是传统的制度和观念根据现代社会变化需要所作的功能上的调适。因此,离开对传统文化的保护、继承,文化创新和建设现代民族文化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保护和传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应该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资源,可以造福子孙万代。它具有双重价值-.一是存在价值,包括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具有研究、观赏和教育的价值,这是核心的,主要的价值,这一价值决定了保护第一的原则。二是经济价值,它是存在价值派生出来的,它包括直接和间接的经济价值。存在价值越大,潜在的经济价值也越大,其转化为直接的经济效益也就越大。保护是前提,只有保护好才能合理利用,才有可能继承和发展。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有一个科学的、长远的规划。保护得越好,其价值也就越大,知名度也就越高,旅游业和其他相关产业就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只有永葆特色的非物质文化,才会带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时有古今,地有南北,每一种文化现象都会因时间的不同和空间的差别而发生质或量、内容或结构的变化。每一种文化都不能脱离时代性的规定,不能与世界文化的大时代相违。创新的目的是使传统文化恢复活力,提升传统文化的质量,并使之成为与当代社会相适应的高一级文明。现代西方“保守主义”的先驱、英国著名学者布尔克在他的名著《法国革命的反思录》中说:“一个国家若没有改变的能力,也就不会有保守的能力。没有这种能力,它将不免冒着一种危险:即失去其体制中它所最想保存的部分。”传统文化如果不加以创新和变革,也就没有生命力,也就无法与当代社会相适应,并将逐步失去功能。
文化创新的形式多样,其一是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和再造,使之更趋完善,更适合于中国人,更适合于世界市场的竞争,使传统文明升华为现代文明;其二是转换功能,使某些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具有新的功能。保护与引进并不矛盾。保护的目的是维护自己的文化权利和特色,引进是为了发展自己的文化。在现代社会,一个民族是否善于吸收、引进先进民族的文化,决定着该民族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速度。著名哲学家罗素在《中国问题》一书中曾说:“我相信,假如中国人对于西方文明能够自由地吸收其优点,而扬弃其缺点的话,他们一定能从自己的传统中获得一种生机的成长,一定能产生一种糅合中西文明之长的辉煌之业绩。”张岱年也曾说:“经济趋于全球化,科学技术也将趋于全球化,同时必须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这才是中国新文化建设的道路。”
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动力。保护文化多样性与保护生态多样性一样重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自我封闭,而是在相互交流中保护自己的特色,在竞争和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历史上成功的文化现代化运动大多是一个双向运动过程,即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相反相成,既善于克服传统因素对现代化运动的阻力,也善于使传统文明转换成现代文明。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守住中 * * 的根
蔡 武
2009年6月13日是我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遗产日设立3年来,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
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确定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这是我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
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中 * * 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 * * 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文化遗产日”设立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逐步建立,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基本形成,国务院已公布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02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通过公布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得到有效保护,文化部在公布两批777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基础上,近期,又公布了第三批711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建设态势良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逐步展开,先后设立了闽南、徽州、热贡和羌族四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整体性保护探索出有益经验。同时,结合“文化遗产日”、民族传统节日,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昆曲、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以及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我国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之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世界各国各民族智慧的结晶和杰出创造力的体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文明标志与精神支柱。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遗产作为中 * * 的宝贵财富,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珍贵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挖掘、充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凝聚的深刻内涵,将其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有益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蕴涵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进行认真梳理,有益于弘扬传承优秀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促进中 * * 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和传播形式,有益于增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提高中华文化软实力。
以昆曲为例,昆曲是中国戏曲史上具有最完整表演体系的剧种,它的基础深厚、内涵丰富,在我国文学史、戏曲史、音乐史、舞蹈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被誉为“百戏之师”、“中国戏曲之母”。近年来由于受到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昆曲发展形势严峻。1986年,文化部成立了振兴昆曲指导委员会,中央财政多次拨专款扶持昆曲事业,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纷纷成立专业昆曲剧团,中国香港、台湾以及海外华人地区也有众多的昆剧业余团体,江苏省苏州市还成立了昆曲博物馆,自2000年起连续承办多届昆曲艺术节,并将普及昆曲知识列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大力培养昆曲艺术人才。2001年5月18日,经我国政府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昆曲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昆曲独特的文化价值和艺术魅力已超越了国界和民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文化精神财富。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重要任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文化生态环境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2005年6月,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这次普查是我国21世纪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的文化资源普查。4年多来,各地的普查工作稳步展开并有序推进,目前大多数省区已基本完成普查任务,并取得了喜人的成果。通过普查,我们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到了全国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等,为制定、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供了可靠而科学的依据。有的地方在实践中还探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是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重要工作。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对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2006年10月,文化部正式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管理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据统计共有4155项,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同时我们也发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过程中,有的地方还未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重申报、轻保护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的现象还未得到有效制止。因此,各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入选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管理,不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人民群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成为深入人心的观念,营造了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且常抓不懈的大事。我们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依靠政策指导和舆论引导,依靠有效的宣传与教育,努力培育民众的文化自觉,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断深入人心。
一是加强活动展示。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和传统节日,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展览、演出、论坛、表彰等宣传展示活动,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二是注重媒体宣传。营造良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氛围,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三是加强合理开发利用,对于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那些可以以产品形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按产业化的思路加以开发。合理的开发利用其实是最有效的保护。四是加强对青少年的传统文化教育。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增加传统文化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内容和比重。五是扩大交流合作。履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积极开展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参与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我国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有配套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工作起步相对较晚,近几年我国地方立法进展较快。云南、贵州等8个省区通过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出台全国性保护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1998年开始,文化部会同全国人大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进行立法调研。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因此一部法律不可能包罗万象地涉及每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法规条例细则,并且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实践的深入不断地完善。通过对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走向层层深入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