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请回答下列问题。
叶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参考答案:D
解析:
【知识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
【详解】叶某得知王某的行为后,以共同绑架的意思加入到犯罪中来,成为绑架罪的共犯。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所以一旦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绑架罪即告既遂,而不论犯罪人是否达到犯罪目的,获得钱财。叶某的行为已经是绑架罪的既遂状态,所以她后来的放走人质、报警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以后的悔过行为和自动投案行为,不能成立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