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7年5月,县公安局在审查甲男嫖娼案中发现乙女曾有卖淫行为,遂于6月对乙女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乙女不服该处罚决定,向市公安局提起复议。市公安局经审查认定乙女最后一次卖淫行为发生于2006年5月,甲男当时付给乙女500元现金及一些首饰。根据上述事实,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市公安局可维持罚款1000元
B.市公安局可将罚款1000元变更为500元
C.市公安局可撤销罚款1000元决定,并责令县公安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D.乙女从甲男处获得的500元现金及一些首饰应当依法追缴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乙女最后一次卖淫行为发生于2006年5月,而县公安局在2007年5月才发现,超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6个月的处罚追究时效,故对乙女不应处罚,选项A、B、C均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故选项D正确。“追缴”不属于行政处罚,故不受处罚追究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