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男,26岁,汉族)与乙(男,24岁,汉族)系表兄弟。2003年3月,二人相约一起进城务工,在同一农贸市场分别摆摊做水果生意,并合租一小院共同居住。由于甲善于经营,生意一直比乙好,乙因此有些怨气。2005年8月6日下午,因一单苹果批发买卖,乙认为甲抢走了自己的生意,遂到甲摊前理论。甲说:“我的苹果质量好、价格低,人家愿意买我的,你不能怨我。” 乙说:“人家本来要买我的苹果,是你故意压价,抢走了我的生意。你不帮我就算了,但你不该连表弟也欺负。我忍你已经很久了!”乙越说越急,抓起旁边的水果刀,向甲刺去。甲见状,急忙伸手抓刀。相持间甲右臂被刀刺伤。后经在场的买主丙、丁等人阻拦、劝说,乙放下了水果刀,向流血不止的甲道歉说:“我只是一时气愤,请表哥原谅。”并送甲到附近区中心医院医治。经鉴定,甲为轻伤。甲住院治疗期间,乙主动承担了医疗费用,并为甲洗衣送饭,帮助护理。但因甲住院,生意无人照料,致使数百斤水果腐烂,损失3000余元。甲伤愈出院后,认为此事使自己在市场上丢了面子,生意损失严重,十分生气。在前来探望的妻子坚持下,向农贸市场所在地的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了处理。问题:假定你是甲聘请的律师或者乙聘请的律师,或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任选其中一个身份),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法律文书。提示:文书中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司法机关名称、证据种类和名称等相关事项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考生本人姓名,否则本卷不得分。答题要求:1.文书种类的选择符合选定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应具备的事项齐全;2.请求或答辩事项清楚,事实、依据论证充分,或者作出的处理合法有据,定性准确;3.文字简练通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答案

参考答案:首先,应当解决案件的定性和文书类型的选择。 虽然是开放性的命题,但并非各种法律文书均可,因为题目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分析题目给出的案情可知,这是一个刑事自诉案件,附带财产损失,这是正确解答本题的前提。因此,考生无论选择何种身份做答,都必须围绕刑事自诉案件来制作文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11条,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自诉状为《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因而三种不同身份可以选择的文书类型有:作为甲聘请的律师,应当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作为乙聘请的律师应当制作刑事答辩状(附带民事答辩);作为主审法官可以制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其次,选定具体身份和文书类型之后,就要完成文书的具体写作。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1)事实清楚,因果明确;(2)事实、理由、结论保持一致;(3)文字简洁,用语准确;(4)格式正确,事项齐全。综上,作为主观性题目,专家阅卷时是从考生对案件的定性、文书种类的选择、文书的具体内容、格式、语言文字等方面综合把握的,没有固定的模式和标准,考生从这几个方面加强练习即可。 【应注意的问题】选择的文书类型不符合题意,是很多考生丢分的原因,常见的错误包括: 1.有的考生认为当事人可以自愿放弃刑事自诉权利。仅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而选择制作民事起诉状。这种错误明显忽略了题干中“向农贸市场所在地的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表述。(这种选择基本不得分) 2.很多考生在刑事自诉中放弃了民事赔偿请求,仅仅选择制作了刑事自诉状。(这种选择能得到相应的分数,但是不能拿到较高的分数。)作为甲的律师,不应该将民事赔偿请求丢掉。

解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