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乙两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12月初,甲公司库存C材料1000公斤,实际成本为17.5万元。甲公司材料发出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2008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以银行存款购入C材料5000公斤,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90.5万元,增值税15.385万元。材料于采购当日全部运回验收入库。
(2)按照与乙公司达成的将C材料深加工为更高级B材料的委托加工协议,向乙公司发出C材料4000公斤。
(3)以银行存款向乙公司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6万元,增值税6.12万元,消费税12万元。 B材料完成加工后将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应税消费品。
(4)B材料加工完成后运回,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运杂费0.2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扣除因素。
(5)将运回的B材料全部验收入库,入库数量为3000公斤。
[要求](1)编制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C材料的会计分录并列示有关计算过程。
(2)编制甲公司支付委托加工物资加工税费和运杂费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将加工完成的B材料验收入库的会计分录。

答案

参考答案:1.单位:万元
(1)发出C材料的单位成本=(17.5+90.5)÷(1000+5000)=0.018(万元/公斤)
发出C材料的总成本=0.018×4000=72(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72
贷:原材料——C材料 72
(2)借:委托加工物资 3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12
——应交消费税 12
贷:银行存款 54.12
借:委托加工物资 0.2
贷:银行存款 0.2
(3)借:原材料——B材料 108.2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8.2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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