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老田家的牛栏里养了四头奶牛。1号牛是同村朱某家的牛,朱某向老田借款1000元,而将此牛牵到田家作为还款的保证;2号牛是老田在村外捡拾的,因不知其主人是谁,只好暂时将此牛牵回家饲养;3号牛本是隔壁村养牛场抛弃的病牛,老田因见其可怜,于是牵回家精心饲养,不料牛竟然养好了病且长得膘肥体壮;4号牛是老田一手养大的,老田已经把它卖给了同村的吴某并收了卖牛款,但由于吴某的养牛场还不具备挤奶和消毒的条件,双方遂约定,牛暂时仍在田家养着,待吴某的养牛场建好后再来牵牛。老田饲养四头牛期间,四头牛分别产下一头小牛,四头牛犊中应属于老田所有的有:

A.1号牛的牛犊

B.2号牛的牛犊

C.3号牛的牛犊

D.4号牛的牛犊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 孽息的取得
孽息是原物所生的物,能够与原物分离而为权利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孽息分为天然孽息和法定孽息,天然孽息是依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孳息,本题中的四只小牛就是自然孽息。根据《物权法》第116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孽息应当由原物所有人取得。老田对1号奶牛的占有是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根据《担保法》第68条及《物权法》第213条的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题中质押合同当事人并尤有关质物的孽息收取权的特别约定,所以A项当选。老田对2号奶牛的占有是基于无因管理的占有,老田并未取得奶牛的所有权。按照民法基本原理,牛犊为原物所有人所有,但老田可要求对方给付自己为照管牛而支出的费用,B项不当选。3号牛是被抛弃的病牛,抛弃是法定的物权消灭方式,老田通过捡拾取得了3号牛所有权,因此牛犊也应为老田取得,C项当选。4号牛是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孽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由于牛并未交付,4号牛的牛犊应归老田所有,D项当选。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二) 某土建工程项目确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监理工程师测算确定该工程标底为4000万元,定额工期为540天。

在本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办法里规定投标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营业执照的建筑施工企业法人。

(2)二级以上施工企业。

(3)有两项以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4)本专业系统隶属企业。

(5)近3年内没有违约被起诉历史。

(6)技术、管理人员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7)技术设备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8)具有不少于合同价20%的可为业主垫支的资金。

经招标小组研究后确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分方法及原则如下:

1.“投标报价”满分为100分,按以下两个方面评分:

(1) 报价与标底的偏差程度满分为70分,按下表的标准评分。

(2) 报价费用组成的合理性满分为30分。

报价与标底的偏差程度得分表

2.“施工组织与管理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工期40分,按以下方法评定:投标人所报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30天及30天以上者为满分,以比定额工期提前30天为准,每增加1天,扣减1分。 3.“业绩与信誉”满分为100分。 评标方法中还规定,“投标报价”、“施工组织与管理能力”和“业绩与信誉”三方面的得分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被淘汰。 对以上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时,“投标报价”的权重为0.5,“施工组织与管理能力”的权重为0.3,“业绩与信誉”的权重为0.2。 共有A、B、C、D、E 5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C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采取突然降价方法,将直接工程费由3290万元降到了3230万元,并相应调整了部分费率:措施费费率为 9.73%;间接费费率为4.39%;利润率为3.93%;税率为3.51%。C单位根据以上数据进行了报价(取整到10万元),并确定了工期为520天。 已知其他4家投标单位报价和工期见下表。

报价与工期表

开标后,评标组对5家投标单位进行了评审,部分结果见下表。

评分表

[问题]

C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多少万元?